案例简介:
2023 年,60 岁的张阿姨前往银行办理存款业务。在办理过程中,银行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款所谓的“高收益理财保险”,声称该产品“收益比存款高出3倍,并且随时可以退保,不会有任何损失”。张阿姨由于缺乏相关知识,误将其当作存款升级产品,未仔细斟酌便签字购买。然而,到了次年,张阿姨因急需用钱申请退保时,却惊悉需要扣除 30% 的手续费,而且实际获得的收益也远远低于当初宣传的水平。
案例分析:
在本案例中,销售人员未如实向张阿姨说明产品的真实性质,没有明确告知这是一款保险产品而非存款产品,同时对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以及收益的不确定性也未说明。这使得张阿姨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,无法依据真实、全面的信息做出正确的选择。
极具诱惑性的 “高收益”“随时退保” 等话术模糊产品属性,让张阿姨产生错误认知,剥夺了她自主判断产品是否适合自己的空间,干扰了她的消费决策。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,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但在本案例中,销售人员未主动询问张阿姨的实际需求,也未提供其他产品选项供其参考,而是简单推荐产品,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案例启示:
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:
v 保持警惕,对 “绝对化承诺” 要格外小心。在面对各类金融产品推荐时,主动询问产品的潜在风险、相关费用以及退保规则等关键信息,切勿盲目轻信。
v 在签字确认购买产品前,务必仔细确认合同性质,明确是保险、存款还是理财产品,并要求销售人员提供详细的纸质条款,认真研读。
v 一旦遭遇误导销售的情况,立即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录音、宣传单页、聊天记录等,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消保小课堂
《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81号)中明确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
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,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,由消费者自主选择、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,不得强买强卖,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,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,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。